全国服务热线 13121738097

北京大兴区库房面积需要多大医疗器械三类延期都需要哪些材料,延期流程需要办理医疗器械三类提供人员服务周到

更新时间:2024-09-27 07:09:00
价格:¥2500/件
三类医疗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
二类医疗器械备案:二类备案代理
二类三类许可证:注册+转让
联系电话:13121738097
联系手机:13121738097
联系人:何秋菊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北京企业有需要办理或者了解医疗器械相关资质的,可以随时联系我,十余年经营专注于办理医疗器械,北京各区政策十分了解,经验十足,为您解决各种疑难问题!!!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是指从事医疗器械批发、零售、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的企业必须依法取得的许可证明文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是一种特殊的营业执照,需要在经营范围内填写,而其他营业执照只需要经营范围内有“医疗器械”即可。

但是,很多企业在办理许可证的过程中遇到了难题,很多人都不清楚该如何办理?首先需要了解办理的条件和所需材料有哪些?

其实,办理许可证首先需要准备相应的资料,包括注册资金、经营范围、场地面积等等。其次就是需要准备人员资质证明材料,比如执业医师、护士、相关专业人员等。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表》,要求申请人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同时提供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要求所有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和验资帐户证明;

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如果是委托其他公司办理,则提供委托协议、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已办照)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及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等有关证明材料;

8.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材料;

9.场地平面图和库房布局图。

1.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2、经营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填写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

4、经营体外诊断试剂的企业还需要提交《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体外诊断试剂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5、经营无菌、植入性和植入人体医疗器械,以及第二类医疗器械仅提供产品销售的企业还需要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包括产品生产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生产范围。

6、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材料。

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是先核查后下证,还是先下证后核查?

其实,这两种方式都可以。

先核查后下证,企业在办理之前先去相关部门核实是否符合资质要求,符合了之后再去办理。而先下证后核查,则是直接将申请提交给相关部门就可以了,然后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通过之后再发放许可证。

以上就是关于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办理的相关内容了。现在很多企业都想要在北京设立分公司,那么就需要申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现在北京地区申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是没有地域限制的,也不需要通过其他地方进行申请。而且在办理过程中也不会有很多的麻烦,只需要按照相关流程来进行就可以了。

如果企业想要在北京地区设立分公司的话,可以委托北京恒嘉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来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需要的可以咨询我们。

1. 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是企业的一种特殊执照,主要是用来证明企业的相关资质。所以,在申请过程中,如果企业没有相应的人员资质证明材料,可以先到企业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核查。核查通过后,再根据相关规定来进行下一步办理。

那么,有哪些事项是需要提前进行核查的?

1.企业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2.经营场所、库房地址、设施、设备、环境与申请材料应当符合的要求;

3.采购、验收、销售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文件资料;

4.计算机系统结构及功能要求;

5.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与企业业务管理系统的数据接口。

1. 工作人员身份证明

1.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原件;

3.专职质量管理人员的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原件,以及培训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

4.采购人员、销售人员、运输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5.仓储场所使用证明以及场所平面图。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根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申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二)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

(三)经营场所和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书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

(四)经营设施、设备目录;

(五)质量管理制度目录。经营特殊管理的医疗器械,还应当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 经营场地证明文件

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企业应当提交:

要先核查,还是先下证?

其实,在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时,如果是先核查后下证,那么可以直接进行下证;如果是先下证后核查,那么就需要企业在办理之前,进行现场核查。

首先看一下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复印件;

4.经营场地、库房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

1. 经营场所和仓库平面图

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在经营场所内设置与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并明确其质量管理职责。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与所经营产品相适应的储存条件,包括具有与医疗器械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贮存能力。贮存条件应当符合医疗器械产品特性和法规要求。贮存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保证在库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3、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其仓库应当设在被委托方;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其仓库可以设在被委托方或仓库地址附近;储存条件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4、有三名以上执业医师,或者与经营规模和品种相适应的执业医师和护士。

 

 

医疗器械三类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是五年,如果到期了需要重新申请,一般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医疗器械类许可证没有到期,可以继续使用,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继续申请办理即可;

第二种情况,如果企业办理的是医疗器械二类、三类许可证,那么有效期就只有一年时间了。

另外,企业在办理医疗器械三类经营许可证时,如果企业已经在经营场地的所在地办理了其他证件的,也需要将相应的证件进行转移和合并。

比如:经营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二街6号院2号楼A座9层906,需要将营业执照和许可证进行合并。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经营范围中应当有医疗器械的相关内容(无生产、经营的,可不写);

4、仓库地址(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和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明(附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

5、企业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6、拟办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基本情况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企业质量管理人员、从事医疗器械相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学历或者培训证明复印件;

8、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及功能介绍

9、经营场所和仓库布局平面图(需标明面积);

10、经营场所和仓库布局中与生产企业的地址距离情况说明;

11、经营场所和仓库中设置冷库的,应当提交冷库安全管理制度;

12、经营场所和仓库中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或设施的,应当提交自动灭火系统设施清单。

1.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或其他证明文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质量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5、经营场地、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标明地址和经营场地的范围,且需标明面积)、平面图和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6、质量负责人对所经营医疗器械的有关情况进行说明的书面材料。说明内容包括:产品名称,所经营产品的生产企业,产品型号,规格,包装规格,执行标准,主要技术指标等;

7、质量负责人学历或职称证书复印件或资格证书复印件;

8、所经营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9、经营场地平面图,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住所,建筑面积,道路面积(使用土地使用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库房平面图,库房位置平面图等。其中生产企业还需提供生产车间平面图。

1. 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1、质量管理部门:应设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并具有医疗器械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2年以上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2、质量管理人员配备要求: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应当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其中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企业应当配备专职的质量管理人员,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企业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质量管理人员。

3、其他部门:采购、验收、储存与养护、出库复核、运输、销售与售后服务等部门可根据产品特点设置相应岗位。其中采购和验收部门至少应包括采购和验收人员1名,仓储与养护部门至少应包括仓储养护人员1名。

4、经营场地要求:经营场地应当具备与其产品相适应的储存条件,包括库房建筑布局、设施设备、库房环境要求等,并能满足医疗器械产品储存的特殊要求。

1. 经营场地、仓库平面布局图

1.经营场所、仓库的平面布局图,应标明所使用的建筑结构、楼层平面布局图,标明门的位置及数量,并标注出通道、楼梯、消防设施的位置;

3.经营场所、仓库应设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相对独立的库房,其使用面积应不少于100平方米;

4.库房内应设有必要的温度控制设备及设施,其设置标准应符合国家医疗器械库房建设标准;

5.经营场所和仓库,必须有相对独立且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的固定场所;

6.经营场所和仓库应当配备符合医疗器械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能实现对医疗器械从采购到销售全过程可追溯管理。


相关产品

联系方式

  •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瑞旗家园31号楼12层1213(注册地址)
  • 邮编:102211
  • 电话:13121738097
  • 老板:何秋菊
  • 手机:13121738097
  • 微信:13121738097
  • QQ:13121738097
  • Email:131217380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