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平谷区销售隐形眼镜和护理液医疗器械需要哪些材料?延期过程需要处理三类医疗器械,提供质量可靠的人员
北京办理医疗器械二类备案,三类经营许可证,没有办公室怎么办?没有库房怎么办?没有人员怎么办?没有转件怎么办?通通不用着急,找我帮您解决各种疑难问题!!!专注于医疗器械领域,十余年经验,专业高效靠谱!!!
一、办理医疗器械三类经营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
1.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售后服务人员等人员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原件照片或复印件
2.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3.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
4.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5.经营设备、设备目录
6.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
7.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
8.经办人授权证明
9.材料真实性声明
二、办理医疗器械三类经营许可证的流程是什么?
1. 提交申请
2. 窗口受理
3. 审核材料
4. 老师下户现场检查
5. 审批通过
6. 领取医疗器械三许可证
体外诊断试剂医疗器械;(6840)需要条件资料;
1.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毕业证复印件;
3.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毕业证复印件(法人跟负责人可以是同一人,但是必须是大专以上学历)
4.主管检验师1人:必须在本单位投保,可以是退休人员,要主管检验师证,退休人员证并签订返聘合同。
5.质量管理人员1人:身份证、毕业证(工商管理,医学,医疗器械、生物医学工程、机械、电子、机电一体化,计算机的大专以上学历)原件和复印件;
6.售后人员2人:检验学1人(检验学的证书、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普通的1人身份证、毕业证(医疗器械、生物医学工程、机械、电子、机电一体化,计算机的大专以上学历)复印件;
办公场所(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房产证、租赁合同、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仓库(与经营规模相适应)房产证、租赁合同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冷库20立方米,(有温控仪,冷库,冷藏箱第三方验证报告,备用电源)。
7. 一、选址与设施条件
办公与仓储地址要求:在北京申办包含6840类体外诊断试剂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时,首要考虑的是办公场所必须具有商业用途属性,并且空间面积需满足官方设定的标准规格,这通常涉及到房产证上的实际建筑面积计算。
专业存储设施:必需设立专用医用级别冷藏室以存放6840类体外诊断试剂,对冷藏室的体积也有明确限定(例如,可能要求达到40立方米)。同时,冷藏设施必须能稳定保持恒温恒湿状态,普通家用或商用冰箱无法满足此要求。
二、企业资质准备
营业执照合规性:需提供清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确保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与实际办公地址相吻合。
园区入驻规定:如果企业在产业园区内运营,需核实该园区是否允许开展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如不支持,可能需要搬迁或修改注册地址信息。
三、人员配置及资格认证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法定代表人及公司负责人需提供身份证和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复印件;此外,企业需聘请至少一位在职主管检验师,保证其具备主管检验师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参加shebao。对于退休返聘人员,除提供退休证明外,还需签署返聘合同。
四、申报程序与法规遵循
审批流程:严格依照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现行规定,递交完整详尽的申请资料,内容涵盖法人及负责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以及相关业务规划书等必要文件。通过相关部门的实地核查后,方能确保场地、质量管理和人力资源等方面的规范性,满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标准。
法规遵守提醒:特别强调,在北京开设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企业,须经由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严谨审核和批准,而非仅作简单备案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和相关政策而有所不同。
1. 经营场所及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
1、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2、提供房产证明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应提交租赁协议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3、如申请单位有多个经营场所的,应分别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及房屋平面图;
4、经营场所或库房地址可以是地址一部分,也可以是多个地址的组合。如果有多个仓库,应分别提供仓库平面图;
5、经营场所或库房地址须有明显标志,并标明营业场所或库房地址的具体方位、面积和用途;
6、经营场所或库房地址内的办公区域、生产区域及仓储区域应当有明显标识;
7、经营场所和库房地址位于交通便利地区的,应提供周围环境图;
1. 库房地址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1.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简历、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
2.企业负责人的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当具备5年以上从事医疗器械管理工作经历;
4.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说明,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所属部门、职务等基本信息;
6.与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主要设备目录和设施、设备布局图、工艺流程图等文件;
7.与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其中,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还应当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同意销售的证明材料。
8.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情形的,应当提供相关说明材料,并作出承诺。相关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发展历程、历史沿革和主要经营状况等。
1. 经营场所及库房地址的设施和设备目录
1.经营场所与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及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2.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应标明其地理位置,标明与医疗器械产品有关的质量管理、采购、验收、养护、出库复核等功能区域,并标明其与危险程度和储存要求有关的特殊要求。经营场所和库房地址应当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要求设置。如经营场所为办公用房,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租赁协议);
4.与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人员资质证明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及学历或者职称证明,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及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其他从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工作的人员资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