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区办公室面积30平医疗器械三类延期都需要哪些材料,延期流程需要办理医疗器械三类提供库房安全可靠
北京办理医疗器械三类经营许可证的延期都需要哪些材料,操作流程都是什么呢?
北京办理医疗器械二类备案,三类经营许可证,没有办公室怎么办?没有库房怎么办?没有人员怎么办?没有转件怎么办?通通不用着急,找我帮您解决各种疑难问题!!!专注于医疗器械领域,十余年经验,专业高效靠谱!!!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是企业必须要有的证件,是企业合法经营的凭证,也是企业获得相关部门许可的重要证明文件。那么对于医疗器械三类经营许可证的办理企业来说,医疗器械三类经营许可证的延期也是比较重要的。办理医疗器械三类经营许可证延期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操作流程都是什么呢?
首先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然后将材料提交到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通过审核后就可以进行医疗器械三类经营许可证的延期了。
1.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原件)
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原件);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质量管理负责人学历证明或职称证明复印件(验原件),质量管理负责人简历及照片(照片一式三份,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7、质量管理人员的学历或职称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8、质量管理制度文件目录;
9、医疗器械采购验收记录(原件);
10、医疗器械采购发票复印件(验原件)。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2、企业章程;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
5、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应当与所申报产品及经营方式相一致。其中,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当符合《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当符合《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其中,企业应提交上一年度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
6、企业为分支机构的,需提交《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7、其他证明材料。
1.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
1、营业执照(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第三类医疗器械);
5、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6、经营场所和库房的地理位置图及平面布局图(需注明面积,并标明建筑物的外墙面/外墙角/屋顶面);
7、经营设施和设备目录清单,包括储存条件的设施设备及使用说明;
9、承诺书(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延期需要注意哪些?医疗器械三类经营许可证的延期,必须在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内提出申请,且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要求。根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应材料。
1. 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需标明房间数量、科室设置、面积),经营场所照片(需标明房屋结构、周围环境)
医疗器械三类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是10年,所以要进行有效的延期。医疗器械三类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满需要进行换证的,过期的要重新申请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现在北京、天津、上海等地对于医疗器械三类经营许可证的要求越来越高,所以办理医疗器械三类经营许可证的时候一定要仔细谨慎,这样才能顺利办理下来。如果您想办理医疗器械三类经营许可证,可以直接咨询我们金标企服。
金标企服是一家专门为企业提供资质申报、代理记账、财税咨询、shuiwuchouhua、shuishouchouhua等一站式财税服务机构,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服务内容,满足企业各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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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经营场所和库房的地址导航及说明(需标明房间数量、科室设置、面积)
1.申请人应在提交申请前将申请资料准备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并按要求提交至受理部门;
2.受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予以受理;
3.对不予受理的,应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对予以受理的,应当在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告知,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申请人领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时,应当场核对《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正本及副本原件,核对无误后,由申请人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在《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的附页上签字、盖章。经确认无误后,当场出具《领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回执》。
1. 质量管理制度文本(经营项目,经营范围,贮存条件,运输条件,产品说明书,产品技术要求等)
3、经营场所和仓库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及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5、经营场所和仓库布局图。经营场所至少应当包括:办公室、仓库(仓库可以设在零售商店内)以及库房(库房可以设在医疗机构内)。
7、医疗器械销售(含体外诊断试剂)质量管理制度文本;
9、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配备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并确保与所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
1. 企业所申请许可的产品经营范围中应有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产品,企业所申请许可的产品经营范围中应有植入式和介入式医疗器械产品。
1.企业申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应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申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应提交经营场地、库房地址的房屋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3.企业申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应提交《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4.企业申请《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表》。
1.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企业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并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
(三)无行政区划表述,字号由两个以上汉字组成;
(五)企业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名称中不得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1.可能损害国家主权或者国家政治安全的;
2.可能对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3.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及其简称、国际组织分支机构名称及其简称等;
4.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及其简称、budui番号,以及其他应由国家有关机关批准设立的机构名称;
5.不符合本规定第四条规定的。
1.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3、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的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经营场所和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及平面图;
5、企业质量管理制度文本(包括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指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指导原则、医疗器械经营过程控制要求、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附录等文件);
6、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说明及功能说明(含系统用户权限设置和管理办法、系统用户信息及基本情况数据);
7、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功能模块的界面图及各功能模块的详细说明;
8、相关许可事项变更材料。
1. 住所证明
1、申请人是企业的,应当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申请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还应当提交《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委托他人代理申请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办公场所和仓库;
2、具有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3、具有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能力,以及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条件的技术档案。技术档案应当真实,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业务管理时,还应当有真实、有效的网络数据记录和打印设备等。
4、具有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质量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