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平谷区流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专业办理提供人员放心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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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办理要求:
1.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应当与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相适应。
2.有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贮存场所,保持环境整洁,并有相应的设施设备。
3.有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专业指导、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或者约定由相关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4.有保证医疗器械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标准要求。
1. 人员
1.企业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3年以上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经历,并且熟悉相关法规、规章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
2.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经历,或者由经过培训的医疗器械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1. 办公环境
1.经营场所及库房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2.经营场所应与仓库、办公、生活用房等相分离。
3.仓库应当有与其经营规模和品种相适应的货架及操作场地。
4.库房应当有适宜医疗器械贮存的设施设备,符合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标示的要求。
5.仓库内应当配备满足需要的消防设施及安全标志等设施设备。
6.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库房内应当配备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冷藏、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设备,并符合相关规定。
7.库房应当有明显标识,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贮存条件和产品数量等内容。
8.库房应当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设备。
9.经营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应当具有与其经营产品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洁净室(区);经营无菌医疗器械,应当具有符合无菌医疗器械特性要求的低温存储设备。
10.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企业,应按《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建立质量管理机构,配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
1. 库房条件
1.与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和仓库。
2.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其中:(1)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库存管理、出入库、养护、销售等设施设备;(2)有对所经营医疗器械产品进行鉴别和检验的仪器设备;(3)有保证医疗器械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相关标准要求;(4)经营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应当具备符合医疗器械产品特性的特殊贮存条件,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冷藏冷冻贮存与运输管理规范》要求;(5)具有与所经营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1. 设施设备
1.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两年以上从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2.具有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和库房,其中库房应当设有满足储存要求的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防火等设施。
3.具有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仓储条件,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和仓储设施设备,有保证医疗器械质量的规章制度。
软件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经营管理要求,具有可追溯性。软件应当是能够支持企业运行的系统,且应是国内主流操作系统。
1. 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进货验收、销售出库、养护、质量投诉处理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
3.建立不合格产品控制和召回制度。
4.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制度。
5.建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信息管理制度,包括人员信息、仓库信息、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信息、计算机系统信息和相关档案资料等。
6.建立医疗器械召回制度,确保不合格产品得到及时处理,防止危害人体健康。
7.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销售出库记录、运输管理记录,并按规定保存相关资料,做到可追溯。
8.建立医疗器械售后服务体系,接受用户投诉及产品咨询,及时调查处理用户提出的投诉和咨询。
1. 服务协议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与供货者或者购货者签订质量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明确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购货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二)明确购销医疗器械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产地或供应商等内容;
(三)明确产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编号和有效期;
(五)明确配送范围及产品说明书要求等。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将签订质量协议的情况进行登记,并妥善保存,至少保存至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5年。对委托销售医疗器械的,应当保存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的质量协议和购货凭证。
1. 售后服务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在公司承诺的服务范围内,提供及时、优质的服务。为了更好的维护客户权益,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更好的实现公司服务承诺,特作出以下承诺:
1.向客户提供产品咨询和技术支持。在接到客户咨询电话后,在2小时内给予回复;3小时内安排技术人员上门服务;4小时内将产品技术资料发送到客户手中。
2.向客户提供产品使用指导。在接到客户使用指导电话后,24小时内安排技术人员上门进行使用指导。
4.向客户提供产品质量问题的受理和解决。在接到客户质量问题的电话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质量问题的处理结果通知给客户。
5.向客户提供产品售后服务及质量跟踪。在接到产品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和事故等情况后,我公司将24小时内派员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并在24小时内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解决方案。
6.我公司承诺:对我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提供一年质保服务(产品质量问题除外);一年内如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免费更换、修理。
1. 人员要求:必须有两人以上的仓库管理员,其中一名负责人必须是仓库管理员,一名质量管理人员;
七、仓储环境要求:冷库温度应控制在-30℃到0℃之间,货架上不能有积水、积尘;
八、温湿度监控要求:配备有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能够自动监测和控制冷库、冷藏车的温度,并能与本企业质量管理系统联网。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温度控制管理规范》的要求。
九、贮存医疗器械的库房,不得与药品共库存放;
十、医疗器械与非医疗器械储存时,应当分开设置货架或者柜台,并有明显标志,不得混存。
十一、库房内应当设有能够保持常温、阴凉、冷藏效果的设施设备;
十二、库房内应当配备有效的通风设施以及防止污染的设施设备;
十三、库房内应当设置符合医疗器械储存要求的专用货架和柜台,不得与其它商品混存。存放医疗器械的货架及其他设施设备应当满足储存条件和安全要求。
1. 库房内不得存放其他货物。
八、库房应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品种相适应的经营、储存场所和设施设备。仓库内应设置与经营品种相适应的货架和垛码,并能自动调节光线强度。
九、库房的照明设备应符合医疗器械贮存场所的要求,其照明设施应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避免对库房内物品造成损坏或对人员造成危害。
十、库房内外环境整洁,无污染源,地面无裂缝、坑凹、油污和杂物,墙面平整无破损,门窗结构严密,能保证货物安全。
十一、库房内墙、顶光滑平整,门窗密封性能良好。地面无裂缝、无破损,墙面、顶棚无明显沙眼、起砂。墙壁和顶棚粉刷平整,没有脱落物和积灰。
十二、库房应按照温湿度要求进行控制及记录。
十三、库房应建立计算机管理系统,并与经营规模及经营品种相适应。应能实现对库房温湿度的自动监测和调控以及对温湿度异常情况的报警和记录。
十四、库房要建立卫生制度。仓库要保持整洁干净,地面平整无破损;门窗及墙壁无破损;各种管线及线路敷设整齐规范;货架及托盘整洁完好;工具堆放整齐规范;地面墙面无破损。
十五、库房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设施。
申请企业经营范围是: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一、二、三类医疗器械批发和零售。
申请企业经营的第三类医疗器械有:植入和介入类(植入器材、介入材料、血管支架等);体外诊断试剂、微生物培养基等);眼科材料及器械;口腔科材料及器械;康复辅助器具;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等);卫生材料及敷料(不含蛋白敷料);医用高分子制品。
申请企业经营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须有两名以上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人员,且应当具备与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1. 经营场所面积
1.经营体外诊断试剂的企业,经营场所面积应不少于30平方米。
3.从事体外诊断试剂批发的企业,经营场所面积应不少于30平方米;从事体外诊断试剂零售的企业,经营场所面积应不少于3330平方米。
5.经营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产品的,其经营场所面积应不少于30平方米;经营植入、介入类医疗器械产品的,其经营场所面积应不少于30平方米。
1. 质量管理人员及计算机专业人员
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配备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能力的质量管理人员,其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备高中或者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应当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当具备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应当配备经过专业教育或者培训合格的从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的人员,其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其质量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
3、从事医疗器械储存业务的,应当配备相应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其系统应当满足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时在线监管的要求。
4、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配备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具备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时联网的条件。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应当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购销记录、库存产品查询和质量档案、人员档案等功能模块。
1. 仓库管理制度
1.有符合医疗器械储存要求的场所、库房,并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相关要求。
2.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场所、库房。场所面积不得少于30平方米,库房面积不得少于40平方米。
3.库房内有能确保储存条件符合所经营产品储存要求的设施、设备及相应管理制度。
4.库房内有足够的空间满足验收、养护、出库等要求。验收用库应具备符合规定的温湿度条件。养护用库应具备与所经营产品相适应的温湿度条件。
5.运输用库应有防污染措施,并具有与所经营产品相适应的运输设施设备。
6.运输车辆应具备冷藏或冷冻功能,有防雨、防尘、防污染、易于清洁等措施。
7.企业应有完善的医疗器械产品召回管理制度,并按规定实施产品召回,将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召回、处理情况记录在相关记录中,并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 相关设施设备的要求
1、冷库:根据企业的规模,冷库大小不一,在库房内设置温度控制设备,要求设备可以实现对温度的自动控制。冷库温度控制范围应在0-20℃之间。
2、冷藏车:根据企业经营的品种和规模,配备相应的冷藏车,冷藏车数量应能满足药品运输需要。
3、冷藏设备:根据企业的经营品种和规模,配备相应的冷藏设备,如温度计、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等。冷藏设备要求可以实现自动控制和数据记录功能。
4、防湿设备:根据产品特点配备相应的防湿措施,如防尘、防潮、防污染等。
1. 其他
1、经营范围:应包括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等,并且需要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申请条件: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许可条件,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2)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设备;
(3)具有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的质量管理制度。
3、办理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者无《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相应品种的质量保证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