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平谷区库房面积40平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专业办理提供软件十年经验
北京办理医疗器械二类备案,三类经营许可证,没有办公室怎么办?没有库房怎么办?没有人员怎么办?没有转件怎么办?通通不用着急,找我帮您解决各种疑难问题!!!专注于医疗器械领域,十余年经验,专业高效靠谱!!!
一、北京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好处 1.办理周期短:Zui快dangtianchuzheng,可配合公司变更地址; 2.费用低:有免费办理地址,省去租金; 3.办事效率高:专业人员一对一服务,减少繁琐流程; 4.价格透明:收费标准公开,无隐形消费。 二、北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范围: (一)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范围: 1. 体外诊断试剂、医用X射线胶片及其他类似品的批发(jinxian分支机构经营) 2. 医用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帽、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使用手术衣、防护服、护目镜、安全套、冷热敷带、电极片、体温计、卫生消毒剂、速干手消毒液等新型医疗器械产品的零售。 三、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许可,并提交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质量管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4.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 5.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布局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6.经营设施、设备目录; 7.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 8.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 9.经办人授权证明; 10.其他证明材料。 四、提供代办业务: 1.代办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代办医疗器械二类备案; 3.代办第三类经营许可证; #医疗器械许可证#医疗器械备案#医疗器械#医疗器械证#医疗器材证
医疗三类许可证管理制度:
要有一整套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人员要对所从事产品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熟知。
四、地址要求:
普通三类:办公室面积30平以上、仓库面积40平以上;
含体外诊断试剂:办公室30平以上、仓库40平以上、冷库20立方以上。
五、验收之前需要注意的事项:
房子:
1.面积达到要求。
2. 办公室设备设施齐全(办公桌椅、文件柜、电脑、打印机、固定网络等办公设备)
3.门牌号、门牌logo
4.现场与平面图一致;
5.不能有家居用品;
6.库房要是空置状态
7.摆放地拍或者货架,温湿度计,粘鼠板,灭火器,空调等
北京企业有需要办理或者了解医疗器械相关资质的,可以随时联系我,十余年经营专注于办理医疗器械,北京各区政策十分了解,经验十足,为您解决各种疑难问题!!!
北京医疗器械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
医疗器械的种类很多,主要分为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在销售过程中,对于不同类别的产品,需要办理的许可证也有所不同。这是因为每个国家对医疗器械的分类都有一定的规定。
我们可以把医疗器械分为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它们在销售过程中,所需要办理的许可证也有所不同。
1. 第一类
第一类是指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其进行维护、更新、改造所必需的医疗器械,如植入式心脏起搏器、植入式心脏复律除颤器、植入式心脏除颤器、无菌外科手术器械、无菌注射针剂,其所含的成分不得对人体产生危害;
第二类是指对其进行功能调节、支持、防护、缓解作用,用于诊断和治疗人体疾病,对人体不造成任何急性和慢性危害的医疗器械,如医用X射线机;
第三类是指对其进行检测和诊断,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需要采取特殊管理措施的医疗器械,如第三类医疗器械。
1.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
2.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相对独立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3.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储存条件,包括符合医疗器械产品特性要求的储存设施、设备。医疗器械库房应当采用钢结构或铝合金结构,符合《医疗器械库房通用要求》(YY 0469)和《医疗器械库房安全基本要求》(YY0469)的规定。
4.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文件目录、质量管理制度内容及其实施情况。质量管理制度应当与所经营产品相适应,包括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职责、采购验收、储存养护、出库复核、运输及配送等方面的内容。
5.具有与产品经营方式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设备,包括具备与所经营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贮存条件,能够保证医疗器械在贮存期间始终处于规定的温度、湿度环境等要求的专用设备。
6.具有与医疗器械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指导、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或者约定由相关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7.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要求。
质量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有关标准与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
9.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定,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指导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
10.符合《规范》规定,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生产设备和设施应当按照产品技术要求安装或者使用,并定期检查、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