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平谷区销售隐形眼镜和护理液医疗器械需要哪些材料,延期过程需要处理三类医疗器械,为人员提供售后保障
北京办理医疗器械二类备案,三类经营许可证,没有办公室怎么办?没有库房怎么办?没有人员怎么办?没有转件怎么办?通通不用着急,找我帮您解决各种疑难问题!!!专注于医疗器械领域,十余年经验,专业高效靠谱!!!
一、办理医疗器械三类经营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
1.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售后服务人员等人员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原件照片或复印件
2.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3.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
4.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5.经营设备、设备目录
6.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
7.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
8.经办人授权证明
9.材料真实性声明
二、办理医疗器械三类经营许可证的流程是什么?
1. 提交申请
2. 窗口受理
3. 审核材料
4. 老师下户现场检查
5. 审批通过
6. 领取医疗器械三许可证
体外诊断试剂医疗器械;(6840)需要条件资料;
1.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毕业证复印件;
3.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毕业证复印件(法人跟负责人可以是同一人,但是必须是大专以上学历)
4.主管检验师1人:必须在本单位投保,可以是退休人员,要主管检验师证,退休人员证并签订返聘合同。
5.质量管理人员1人:身份证、毕业证(工商管理,医学,医疗器械、生物医学工程、机械、电子、机电一体化,计算机的大专以上学历)原件和复印件;
6.售后人员2人:检验学1人(检验学的证书、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普通的1人身份证、毕业证(医疗器械、生物医学工程、机械、电子、机电一体化,计算机的大专以上学历)复印件;
办公场所(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房产证、租赁合同、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仓库(与经营规模相适应)房产证、租赁合同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冷库20立方米,(有温控仪,冷库,冷藏箱第三方验证报告,备用电源)。
7. 一、选址与设施条件
办公与仓储地址要求:在北京申办包含6840类体外诊断试剂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时,首要考虑的是办公场所必须具有商业用途属性,并且空间面积需满足官方设定的标准规格,这通常涉及到房产证上的实际建筑面积计算。
专业存储设施:必需设立专用医用级别冷藏室以存放6840类体外诊断试剂,对冷藏室的体积也有明确限定(例如,可能要求达到40立方米)。同时,冷藏设施必须能稳定保持恒温恒湿状态,普通家用或商用冰箱无法满足此要求。
二、企业资质准备
营业执照合规性:需提供清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确保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与实际办公地址相吻合。
园区入驻规定:如果企业在产业园区内运营,需核实该园区是否允许开展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如不支持,可能需要搬迁或修改注册地址信息。
三、人员配置及资格认证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法定代表人及公司负责人需提供身份证和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复印件;此外,企业需聘请至少一位在职主管检验师,保证其具备主管检验师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参加shebao。对于退休返聘人员,除提供退休证明外,还需签署返聘合同。
四、申报程序与法规遵循
审批流程:严格依照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现行规定,递交完整详尽的申请资料,内容涵盖法人及负责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以及相关业务规划书等必要文件。通过相关部门的实地核查后,方能确保场地、质量管理和人力资源等方面的规范性,满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标准。
法规遵守提醒:特别强调,在北京开设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企业,须经由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严谨审核和批准,而非仅作简单备案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和相关政策而有所不同。
1. 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4、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
5、经营场所和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以及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6、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系统功能说明及操作规程;
7、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的目录;
8、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计划;
9、上一年度医疗器械质量报告;
10、近期一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自我承诺书。
11、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信息表。
1. 人员要求
1.企业负责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两年以上医疗器械经营管理工作经历;企业负责人应当熟悉医疗器械相关法规和标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
2.企业应当建立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两年以上医疗器械经营管理工作经历。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应当配备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人员数量和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
3.企业应当建立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销售、采购、售后服务等部门,并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销售、采购部门应当有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的人员,售后服务部门应当配备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的人员。
1. 计算机管理系统要求
1.具备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保证医疗器械经营全过程可追溯。系统应当包括网络安全防护、数据安全、应用安全等功能,且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2.建立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制度,确保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正常运行。
3.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应当满足企业对医疗器械经营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的需要,具有与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数据库和数据查询功能。
4.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应当具备医疗器械追溯能力,能将医疗器械进货查验、销售、使用等情况与质量管理情况相互关联,实现一物一码,实现从生产到销售的全程可追溯。
5.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应当具备产品质量跟踪功能,包括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三方数据对接。应将所经营医疗器械纳入国家医疗器械召回计划。
1. 验收条件
验收条件分为两种:一种是现场验收,另一种是备案材料验收。
现场验收:属于正常经营的企业,在正常经营一个月以后进行现场验收。
备案材料验收:根据《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管理办法》,企业应当于收到《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备案手续,并向社会公布本企业备案情况。
《办法》明确规定,企业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材料,并报送以下文件:
(一)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二)质量管理人员、采购人员、验收人员名单及其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备案材料。
备案材料的完整度及内容,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办理的速度及通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