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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平谷区三类延期销售隐形眼镜和护理液医疗器械需要哪些材料,延期流程需要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商处理短期、高效、快捷

更新时间:2024-10-26 07:09:00
价格:¥2500/件
三类医疗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
二类医疗器械备案:二类备案代理
二类三类许可证:注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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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北京办理医疗器械二类备案,三类经营许可证,没有办公室怎么办?没有库房怎么办?没有人员怎么办?没有转件怎么办?通通不用着急,找我帮您解决各种疑难问题!!!专注于医疗器械领域,十余年经验,专业高效靠谱!!!

 

一、办理医疗器械三类经营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

1.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售后服务人员等人员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原件照片或复印件

2.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3.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

4.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5.经营设备、设备目录

6.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

7.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

8.经办人授权证明

9.材料真实性声明

 

二、办理医疗器械三类经营许可证的流程是什么?

1. 提交申请

2. 窗口受理

3. 审核材料

4. 老师下户现场检查

5. 审批通过

6. 领取医疗器械三许可证

体外诊断试剂医疗器械;(6840)需要条件资料;

 

1.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毕业证复印件;

 

3.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毕业证复印件(法人跟负责人可以是同一人,但是必须是大专以上学历)

 

4.主管检验师1人:必须在本单位投保,可以是退休人员,要主管检验师证,退休人员证并签订返聘合同。

 

5.质量管理人员1人:身份证、毕业证(工商管理,医学,医疗器械、生物医学工程、机械、电子、机电一体化,计算机的大专以上学历)原件和复印件;

 

6.售后人员2人:检验学1人(检验学的证书、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普通的1人身份证、毕业证(医疗器械、生物医学工程、机械、电子、机电一体化,计算机的大专以上学历)复印件;

 

办公场所(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房产证、租赁合同、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仓库(与经营规模相适应)房产证、租赁合同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冷库20立方米,(有温控仪,冷库,冷藏箱第三方验证报告,备用电源)。

7. 一、选址与设施条件

办公与仓储地址要求:在北京申办包含6840类体外诊断试剂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时,首要考虑的是办公场所必须具有商业用途属性,并且空间面积需满足官方设定的标准规格,这通常涉及到房产证上的实际建筑面积计算。

专业存储设施:必需设立专用医用级别冷藏室以存放6840类体外诊断试剂,对冷藏室的体积也有明确限定(例如,可能要求达到40立方米)。同时,冷藏设施必须能稳定保持恒温恒湿状态,普通家用或商用冰箱无法满足此要求。

二、企业资质准备

营业执照合规性:需提供清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确保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与实际办公地址相吻合。

园区入驻规定:如果企业在产业园区内运营,需核实该园区是否允许开展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如不支持,可能需要搬迁或修改注册地址信息。

三、人员配置及资格认证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法定代表人及公司负责人需提供身份证和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复印件;此外,企业需聘请至少一位在职主管检验师,保证其具备主管检验师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参加shebao。对于退休返聘人员,除提供退休证明外,还需签署返聘合同。

四、申报程序与法规遵循

审批流程:严格依照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现行规定,递交完整详尽的申请资料,内容涵盖法人及负责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以及相关业务规划书等必要文件。通过相关部门的实地核查后,方能确保场地、质量管理和人力资源等方面的规范性,满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标准。

法规遵守提醒:特别强调,在北京开设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企业,须经由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严谨审核和批准,而非仅作简单备案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和相关政策而有所不同。

 

1. 企业生产情况

1.是否有原材料供应商审计报告;

2.是否有生产加工场地、检验场所、仓储场所的平面布置图,并注明房间的具体用途;

3.是否有生产加工的关键工序、重要设备清单及相关原始记录;

5.检验仪器设备清单;

6.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主要原辅材料的供应商审计报告,其中主要原材料应注明供应商名称、采购数量和批次,关键原材料的供应商审计报告应附生产加工过程中必要的检测记录,并注明检测机构名称、检测项目及数量;

7.关键工序和重要设备(如空气净化系统、无菌生产车间)的确认,以及关键设备检验规程是否按照要求进行验证或确认。

1. 质量体系运行情况

(1)组织机构与人员:产品质量负责人、检验人员、生产管理负责人等是否与原《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载明的人员一致;

(2)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是否在延续注册过程中进行了修改,是否符合产品的技术要求;

(3)生产过程控制:企业是否能够按照要求控制生产过程,包括原材料质量控制、生产过程控制、检验控制等。

(4)供应商管理:注册申请人或注册人是否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签订质量协议,主要原材料是否为注册申请人指定或认可的供应商。

(5)文件管理:注册申请人是否对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进行了更新、修订,并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进行了宣贯。文件的修订是否有相关审批程序和授权签字人的书面确认。

1. 其他需核查的内容

1、对于企业质量体系运行情况的核查,核查人员应对以下内容进行重点审查:

(1)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相关记录等。

(2)企业关键岗位人员的资质,如主要负责人、生产负责人等。

(3)企业建立的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流程,是否与法规要求一致。

2、对于生产条件的核查,核查人员应重点审查:

(1)生产场地布局是否合理,是否与产品的风险级别相适应;

(2)生产区域是否满足产品制造要求,洁净区是否符合要求;

(3)生产设备是否齐全,检验设备是否与产品检验项目相适应;

(4)关键工序控制点的控制要求是否符合法规要求。

(1)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是否及时更新;

(2)文件的执行情况和相关记录是否与产品要求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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