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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区含6840体外诊断试剂人员需要几个医疗器械三类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二类备案办理提供办公地址品质优良

更新时间:2025-01-18 07:09:00
价格:¥2500/件
三类医疗: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
二类医疗器械:二类备案
二类三类许可证:注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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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北京医疗器械三类经营许可证一站式服务

北京医疗器械三类经营许可证一站式服务,医疗器械是指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计算机软件。医疗器械是一种特殊商品,是人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辅助工具”。我国目前实施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办法,分为第一类医疗器械和第二类医疗器械两个大类。根据《条例》,只有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才有资格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业务。

申请二类许可证需要企业具备以下条件:

1. 企业组织机构与职责

(1)有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主要负责人;(2)有与所经营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6)有与所经营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专业指导、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或者约定由相关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1. 企业人员条件

(1)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北京医疗器械三类经营许可证一站式服务,申请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专职质量管理和技术人员。

(2)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贮存场所。

(3)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贮存条件,全部委托其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贮存的,可以不设立库房;全部委托其他医疗器械批发企业贮存的,可以不设立库房。

(5)具有符合医疗器械产品特性要求的运输、配送设施和设备。

(3)具有与其销售、仓储活动相适应的质量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保证其在销售、仓储活动中能够准确、有效地记录并实时追踪产品流通过程信息。

(5)有保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办理医疗器械三类经营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

1.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售后服务人员等人员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原件照片或复印件

2.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3.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

4.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5.经营设备、设备目录

6.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

7.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

8.经办人授权证明

9.材料真实性声明

 

二、办理医疗器械三类经营许可证的流程是什么?

1. 提交申请

2. 窗口受理

3. 审核材料

4. 老师下户现场检查

5. 审批通过

6. 领取医疗器械三许可证

 

 

 

二、办理医疗器械三类经营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

2.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3.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

5.经营设备、设备目录

6.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

7.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

8.经办人授权证明

9.材料真实性声明

 

二、办理医疗器械三类经营许可证的流程是什么?

7. 提交申请

8. 窗口受理

9. 审核材料

10. 老师下户现场检查

11. 审批通过

12. 领取医疗器械三许可证

 

 

 

医疗器械销售招标是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按照一定程序、规则和办法,通过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采购方在接到招标文件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报名、提交资料、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示等工作。

医疗器械销售招标所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1、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体系或者备案管理体系;

2、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储存条件;

3、具有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

4、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检验机构或者专职检验人员;

5、具有保证医疗器械质量的包装设施。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才能进行医疗器械销售招标。

1. 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体系或者备案管理体系

1、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

(2)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库房。

(4)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检验机构或者专职检验人员,并与其所从事的医疗器械生产或者经营活动相适应。

(1)具有与其经营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符合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1. 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储存条件

1、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办公场所,仓储设施设备,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等。

2、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当配备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设施设备和人员,并按质量管理部门的要求对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验;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当配备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设施设备和人员;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当配备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设施设备和人员。

3、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数量与所经营医疗器械品种、规模相适应;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能担任质量管理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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