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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全区域区含6840体外诊断试剂人员需要几个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专业办理提供软件售后保障

提醒:因为软件开发行业无明确禁止法规, 该企业仅提供软件开发外包定制服务,项目需取得国家许可,严禁非法用途。 违法举报
更新时间:2025-01-18 07:09:00
价格:¥2500/件
三类医疗: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
二类医疗器械:二类备案
二类三类许可证:注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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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医疗器械指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计算机软件。医疗器械包括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是指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对医疗器械产品及其生产活动进行系统评价和审核,准予许可或者办理备案的行为。

那么办理北京的医疗器械资质需要什么条件呢?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今天就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希望能帮到大家。

1. 人员要求

1.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

2.质量负责人应当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等内容,了解产品特性,能够组织开展产品注册申报前的质量体系核查;

3.其他工作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熟悉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等内容,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

4.企业应当建立与产品研制、生产相适应的技术机构和质量保证机构,并具有与产品研制、生产相适应的研究条件和检验设施。其中,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研制的企业还应当有相对独立的生产厂房、设施和设备;

5.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的企业,其质量负责人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质量负责人应当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3年以上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1. 场地要求

1.具备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生产设备以及人员;

2.具备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控制及检测能力;

3.具备企业管理、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

4.具备保证产品安全有效所需要的仓储设施和条件;

5.具备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维修等设施和条件;

6.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并通过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验收;

7.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或者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其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负责。有特殊管理要求的医疗器械,其经营企业或者使用单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不得经营医疗器械。

1. 面积要求

1、企业应当按照产品类别配置相应的厂房、仓库及设施设备,并符合产品类别的要求。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企业,应当具备与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生产车间及厂房;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的企业,应当具备与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销售、售后服务、质量控制等机构或设施。

2、企业应当具备与其生产和经营相适应的管理、技术人员;应当建立与其生产和经营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并按照相关要求建立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保证产品从采购、生产、检验、销售、出库等全过程可追溯。

3、企业应当建立与其医疗器械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

4、企业应当按照医疗器械产品类别配置与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售后服务能力,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健全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全过程质量管理制度。

1. 质量管理体系

质量管理体系是指企业的质量管理人员,在企业内部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时,所采取的一系列方法和程序的总称。它包括企业的质量方针、目标、组织机构、岗位职责、标准操作程序、记录与报告要求等内容。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报资料中所涉及到的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是指注册申报材料中所涉及到的,包括企业制定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中所要求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在实际申报过程中,生产企业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简历

4.组织机构图(包括部门设置、岗位设置)

5.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说明(如有)

6.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清单,以及这些设备的使用维护说明(如有)

7.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适用指南;

8.企业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目录(如有);

9.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技术要求;

11.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如生产产品目录、标准和检验方法等。

1. 设备和软件

(一)有与其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生产环境和设备,生产车间面积应不少于200平方米。其中,生产小型医疗器械的,其生产车间面积应不少于100平方米;生产大型医疗器械的,其生产车间面积应不少于200平方米。生产厂房应设置在室内,并与其他车间隔开;需要空气净化的,还应设置空气净化系统。具有洁净室(区)的企业,其洁净级别应当与所生产产品的类别和等级相适应。

质量管理人员应当熟悉产品特性,能够独立开展质量管理工作。

(三)有与其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软件,且软件应当具有可追溯性。软件应当包括产品设计文件、技术规格说明、装机方案、操作说明书等内容;并按照产品类别和等级规定程序进行编码。

(四)有保证医疗器械质量与安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有与所生产医疗器械相适应的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能力。

(六)有符合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要求的产品检验设施、设备以及检验人员。企业应当配备符合医疗器械法规要求的软件系统和硬件设备。检验设备应能实时反映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状况,并能在线生成检验报告;检验人员应具备与其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1. 检验能力

(一)应具有与所申请产品相适应的检验能力,能够按照《医疗器械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自检;

(二)具有与所申请产品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和检验设备。生产场地和检验设备的数量应当与拟申请注册产品的生产规模相适应,且与公司的生产能力相适应;

(三)具有与所申请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具有保证产品检验质量的管理体系;

(五)具有对检验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处理、记录和报告的能力。检验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学历或执业资格,至少有一名具有医疗器械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相关专业培训合格且熟悉医疗器械管理法规、规章和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要求,能够独立开展相关检验工作;

(六)应具备与所申请产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

2.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3.人员培训计划和培训记录;

4.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其他文件。

 

 

1. 申报材料目录

1.企业申请报告;

5.经营场地、仓库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布局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6.经营设施、设备目录;

8.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系统的逻辑结构图,数据库结构说明及对数据的安全性要求说明,数据备份与恢复的措施;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和个人简历

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含6840体外诊断试剂需要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经营范围中需要含体外诊断试剂。

一、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专职质量管理人员;

2、具有与所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设施、卫生环境;

3、具有与所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仓储场所,且符合产品储存条件要求;

5、具有保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1. 办理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时间:(受理后)15个工作日左右。

1、经营体外诊断试剂(不含体外诊断试剂),应按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管理。企业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经所在区县局审核,符合要求的,区局向企业发放《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经营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应按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管理。

4、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企业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6、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活动的企业需提供相应的生产许可证。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以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与所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应当独立于其主营业务;

(二)具有与所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库房;

(三)具有保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规章制度。

1.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主要是企业经营中涉及的相关的具体经营项目,医疗器械经营类资质目前有:销售、批发、零售等三种形式,销售是指企业以产品为核心,提供产品的相关信息,帮助消费者更好地选择产品;批发是指企业从生产企业或其经营企业采购相关医疗器械;零售是指企业直接面向消费者提供销售服务。

经营范围中包括许可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不包括许可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部门同意其开展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文件。

医疗器械销售类资质申请条件:

1、申请单位注册地址与实际办公地址一致;

2、有10名以上本专业人员(含质量管理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3、有符合实际经营场所面积的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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