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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怀柔区办公室面积30平医疗器械二类备案专业办理提供库房优质服务

更新时间:2025-01-19 07:09:00
价格:¥2500/件
三类医疗: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
二类医疗器械:二类备案
二类三类许可证:注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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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申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应当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设置。

(二)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储存条件,以及必要的设施设备。

1. 注册地址:

1.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相对独立的仓储场所,且仓库不在注册地址内;

2.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系统,能够实现与省、市、区(县)各级医疗器械监管部门的计算机信息网络连接,并能正确、有效地接收和储存监督检查数据;

3.具有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该部门应当设在经营场所内,并配备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要求的有关设施设备;

4.具有独立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能实现数据的收集、存储、传输和打印等功能;

5.符合国家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要求的其他规定;

6.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其仓库应设在企业内,并应与企业其他功能区域有效隔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设立仓库时,应具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仓储能力。

1. 经营地址:

1、办公用房应为办公用房。

2、企业经营场地和库房应与员工宿舍、食堂等分开,并有相应的隔离设施。

3、企业办公用房和库房应当以同一建筑区划分别设置,且办公用房应为独立产权。

4、办公场所面积不得少于30平方米,库房面积不得少于50平方米;

5、企业经营医疗器械产品的,应当具备与产品相适应的仓库或货架。其中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企业,其库房应当设在办理经营许可证的地点;

6、经营范围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企业,其库房应当设在其《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所列地址。但具有销售功能的“医药商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不设置库房,其销售区域可与其他区域相对隔离。

1. 库房地址:

1、库房地址应当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

2、库房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其中:需要冷藏、冷冻的医疗器械库房面积不得少于80平方米,且冷藏、冷冻库房应当独立设置;

3、冷库面积不得少于100平方米;

4、经营二类医疗器械(除第三类医疗器械外)的企业应当设置与其经营产品和规模相适应的待验库房;

三类医疗器械不得采用仓库模式储存,以避免交叉污染。

三类医疗器械专用仓库应当远离有放射性的单位,并配备有效的屏蔽设施;

6、批发企业应当具有能满足质量管理需要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保证经营业务全程可追溯。

1. 人员配备:

1、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医疗器械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者相当学历。

2、从事质量管理的人员,应当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和3年以上从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的经历,且无buliangjilu。

3、从事产品验收、仓储管理等直接接触医疗器械的工作人员应当具有健康证明。

4、销售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采购人员应当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运输人员应当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并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5、质量控制人员应当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质量管理人员不得兼任销售岗位。

6、服务人员应当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医疗器械服务人员应当接受过医疗器械相关法规、产品使用和维护知识培训,熟悉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规定。

7、计算机系统管理员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3年以上计算机应用操作经历。

1. 经营范围:

(一)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 经营条件:

1、有与经营规模和品种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

2、有与经营规模和品种相适应的冷藏、冷冻库房;

3、有与经营规模和品种相适应的采购、销售、仓储设施设备,以及专业技术人员;

4、有保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

5、符合《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要求的人员。

六、办理医疗器械许可证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1.《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申请报告;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 办理周期:

1、资料审核(3个工作日):审核资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符合申请要求。

2、现场检查(20个工作日):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进行现场检查。

3、许可决定(20个工作日):作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4、领证(20个工作日):在行政机关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1. 申报材料目录

1.企业申请报告;

5.经营场地、仓库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布局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6.经营设施、设备目录;

8.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系统的逻辑结构图,数据库结构说明及对数据的安全性要求说明,数据备份与恢复的措施;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和个人简历

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含6840体外诊断试剂需要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经营范围中需要含体外诊断试剂。

一、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专职质量管理人员;

2、具有与所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设施、卫生环境;

3、具有与所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仓储场所,且符合产品储存条件要求;

5、具有保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1. 办理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时间:(受理后)15个工作日左右。

1、经营体外诊断试剂(不含体外诊断试剂),应按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管理。企业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经所在区县局审核,符合要求的,区局向企业发放《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经营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应按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管理。

4、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企业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6、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活动的企业需提供相应的生产许可证。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以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与所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应当独立于其主营业务;

(二)具有与所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库房;

(三)具有保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规章制度。

1.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主要是企业经营中涉及的相关的具体经营项目,医疗器械经营类资质目前有:销售、批发、零售等三种形式,销售是指企业以产品为核心,提供产品的相关信息,帮助消费者更好地选择产品;批发是指企业从生产企业或其经营企业采购相关医疗器械;零售是指企业直接面向消费者提供销售服务。

经营范围中包括许可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不包括许可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部门同意其开展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文件。

医疗器械销售类资质申请条件:

1、申请单位注册地址与实际办公地址一致;

2、有10名以上本专业人员(含质量管理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3、有符合实际经营场所面积的库房。

1. 办公地址

1、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且不少于10个房间;

2、有与所经营医疗器械相适应的库房,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3、企业营业场所和库房应当设有明显的标志,不得与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车间或者其他直接接触,其周边环境应当整洁、安全。库房应当设有明显的标示,不得与有毒有害场所或者其他污染源毗邻。库房、场所内不得存放与经营、管理活动无关的物品;

4、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必须要有独立的仓库,且面积要不少于30平方米,库房应设有通风设备。如果是销售普通药品或非特殊类医疗器械产品,则可以不设置仓库。

5、库房与办公场所应当分开设置。库房应当与经营规模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企业,还应当具有符合产品储存要求的设施设备。

1. 库房

库房应当符合医疗器械储存条件要求,并配备与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仓库和设备。

1、库房应当有满足医疗器械储存要求的温度环境;

2、库房应当设置必要的通风、防潮、防火、防雷、防静电等设施;

3、库房内墙、顶光滑平整,门窗结构严密;

4、库房内设置与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办公用房和业务用房;

5、库房应当按照产品类别和质量特性分别设置相应的仓库,并配备相适应的设备,不得将产品混存;

6、应当配备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应当具有能承担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能力;

7、库房应当有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库存医疗器械安全。

1. 人员

1、企业负责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企业应当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从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2名具有医疗器械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经过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产品注册及备案、不良事件监测、质量管理等知识培训。

4、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人员应当具备与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经培训考核合格。

5、企业应当建立与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并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仓储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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