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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怀柔辐射安全许可证二类辐射安全许可证三类辐射安全许可证二类包教包会

更新时间:2024-05-21 07:09:00
价格:¥8000/件
辐射资质:辐射安全许可证
辐射安全许可证二类:辐射安全许可证三类
辐射安全员:辐射安全许可证二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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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北京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企业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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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1、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培训和考核

2、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3、有健全的操作规程、辐射防护措施等管理制度

4、有辐射事故应急措施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条件

00001. 

1.具有法人资格。

2.有与所从事的辐射工作相适应的场所、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

3.有健全的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度、辐射安全与防护制度、辐射事故应急措施。

4.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要求的防护设施和监测手段。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00001. 

办理材料

00002. 

(一)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文件;

(三)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四)经营单位法人代表和技术人员名单,以及取得辐射安全培训证书和技术服务资质的证明材料;

(五)具有与所申请业务相适应的场所、设备和人员的证明文件;

(六)辐射工作人员接受辐射安全和防护基本知识培训的证明文件,以及辐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明;

(七)拟申请从事核技术利用活动的单位,应当提供质量保证方案。

00001. 

办理流程

00002. 

1、申请单位向核安全许可证核发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2、核安全许可证核发部门对申请单位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

3、经审查合格的,核安全许可证核发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并出具现场核查意见;

4、经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由核安全许可证核发部门核发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核安全许可证核发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对不予许可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原审查部门申请复审。经复审同意后,方可恢复行政许可。

00001. 

办理时限

00002. 

生态环境部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规定的申请予以受理;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生态环境部将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许可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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