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3121738097

北京平谷区库房面积40平医疗器械二类备案专业代办提供人员放心省心

发布:2023-08-25 14:39,更新:2024-11-23 07:09

生产备案变更时,除提交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资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委托方和受托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受托方《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

(三)委托方医疗器械委托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

(四)委托生产合同复印件;

(五)委托生产医疗器械拟采用的说明书和标签样稿;

(六)委托方对受托方质量管理体系的认可声明;

(七)委托方关于委托生产医疗器械质量、销售及售后服务责任的自我保证声明。

受托生产不属于按照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审批的境内医疗器械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属于按照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审批的境内医疗器械的,应当提交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证明资料。

第三十三条受托方《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产品登记表和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中的受托生产产品应当注明“受托生产”字样和受托生产期限。

第三十四条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的说明书、标签除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外,还应当标明受托方的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或者生产备案凭证编号。

第三十五条委托生产终止时,委托方和受托方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报告。

第三十六条委托方在同一时期只能将同一医疗器械产品委托一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juedui控股企业除外)进行生产。

第三十七条具有高风险的植入性医疗器械不得委托生产,具体目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调整并公布。

如何办理医疗器械许可证

1、办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向经营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办许可告知承诺书》;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有要求;


其他新闻

联系方式

  •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瑞旗家园31号楼12层1213(注册地址)
  • 邮编:102211
  • 电话:13121738097
  • 老板:何秋菊
  • 手机:13121738097
  • 微信:13121738097
  • QQ:13121738097
  • Email:131217380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