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医疗器械二类备案,三类经营许可证,没有办公室怎么办?没有库房怎么办?没有人员怎么办?没有转件怎么办?通通不用着急,找我帮您解决各种疑难问题!!!专注于医疗器械领域,十余年经验,专业高效靠谱!!!
一、办理医疗器械三类经营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
1.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售后服务人员等人员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原件照片或复印件
2.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3.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
4.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5.经营设备、设备目录
6.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
7.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
8.经办人授权证明
9.材料真实性声明
二、办理医疗器械三类经营许可证的流程是什么?
1. 提交申请
2. 窗口受理
3. 审核材料
4. 老师下户现场检查
5. 审批通过
6. 领取医疗器械三许可证
一、什么是医疗器械?北京想要了解办理的企业看这里
医疗器械:是指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软件;其用于人体体表及体内的作用不是用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手段获得,但是可能有这些手段参与并起一定的辅助作用。
二、医疗器械分几类?
一共三类:
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不需许可和备案,执照上面加上销售医疗器械一类就可以正常销售;
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需要办理备案;
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需要办理经营许可证。
三、办公室和库房需要多大面积?
根据Zui新法规要求:
6840体外诊断试剂含冷链:办公室30平,库房40平,冷链20立方米
剩下所有产品都是:办公室30平,库房40平
四、办理医疗器械三类,交件需要哪些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公章
2. 法人、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身份证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明
3. 办公室房产证、租赁合同复印件;
4. 库房房产证、租赁合同复印件;(委托三方储存的,需要三方物流资质复印件、库房的产权证明和租赁合同复印件、物流服务协议和质量保证协议复印件;)
五、验收之前需要注意的事项:
房子:
1.面积达到要求。
2. 办公室设备设施齐全(办公桌椅、文件柜、电脑、打印机、固定网络等办公设备)
3.门牌号、门牌logo
4.现场与平面图一致;
5.不能有家居用品;
6.库房要是空置状态
7.摆放地拍或者货架,温湿度计,粘鼠板,灭火器,空调等
1. 具有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
1、有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包括:采购、收货、验收、贮存、销售、售后服务等制度。
2、采购和收货应当有真实完整的记录。其中,采购记录应当包括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购进医疗器械的品名、规格(型号)、生产批号或序列号、数量;收货记录应当包括产品名称、数量;售后服务记录应当包括售后服务单位名称和售后服务人员等。
3、应当建立与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仓库,并具有能够保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仓储设施设备。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的,仓库应当设在经营场所内;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仓库应当设在经营场所内,并不得与其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不相适应。需要注意的是,库房选址应当符合相关规定,不得与居住用房等其他用途建筑混合。
1. 具有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或者约定由第三方提供技术支持
医疗器械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其涉及的专业性很强,因此对于经营者来说,其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能力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目前在我国,医疗器械的经营企业主要有三类、二类和三类这三种。而医疗器械的经营企业需要办理的,是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想要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首先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表》(网上申报)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工商登记基本情况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
4、经营场所和仓库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及平面布置图(标明每层建筑面积、通道和门窗位置)
1. 符合产品销售区域布局及经营规模要求
1、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应当具有10名以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应当具有5名以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
3、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情形。
4、企业应设立质量管理部门,并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职称。
5、企业应当建立与所经营产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并按照相关规定组织质量体系自查工作,保证经营产品符合强制性标准及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
1. 符合产品购进、销售等有关规定
1、购进医疗器械时,应当向供货者索取证明产品合法的有效凭证,并保存相关凭证;
2、购进医疗器械时,应当查验供货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产品注册证,并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验收,收货时应当对供货者资质进行验证;
3、销售医疗器械时,应当查验产品注册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并按照其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
4、销售进口医疗器械时,应当向供货者索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进口产品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
5、销售特殊管理的医疗器械时,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对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公告》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