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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医疗器械?北京想要了解办理的企业看这里

医疗器械:是指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软件;其用于人体体表及体内的作用不是用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手段获得,但是可能有这些手段参与并起一定的辅助作用。

 

二、医疗器械分几类?

一共三类:

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不需许可和备案,执照上面加上销售医疗器械一类就可以正常销售;

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需要办理备案;

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需要办理经营许可证。

 

医疗器械销售资质:经营医疗器械销售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企业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

3、有与经营活动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库房等设施设备以及符合运营要求的管理制度;

4、有与经营活动相适应的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不需要办理医疗器械销售资质,只需要办理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资质。

1. 办理时间

1、企业注册地所在的区县食药监管局;

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新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6、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及其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

8、企业经营场所和仓库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10、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描述以及用户手册;

11、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还应当提交已具备与所经营产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证明材料。

12、企业应当在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区县食药监管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批准后,通知申请人领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1. 办理流程

1、公司注册:名称核准(无地址要求)—>地址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商业办公用途)—>公司章程—>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原件(无地址要求)—>公章

2、人员信息:法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仓储负责人、仓库人员(无办公场地要求)

3、注册地址:租房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商业办公用途)—>租房发票或房本复印件(无办公场所要求)—>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无办公场所要求)

4、产品备案:备案资料(可网上申请或现场提交)—>备案受理单—>受理报告—>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

5、现场核查:公司现场核查(时间4-6个工作日,具体以现场检查为准)

6、领取证件:领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1. 办理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2、组织机构与职责;

3、经营场所和仓库平面图(标注面积,含办公和仓库),与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4、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

5、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及身份证明;

6、经办人授权证明。如果是委托第三方办理,需要出具委托代理协议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7、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应包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8、营业执照上的营业期限不少于5年,或者在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届满之日前6个月内,可以延续营业执照上的营业期限。

9、电子签名法规定的其他材料。

1. 收费标准

1、提供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质量管理人员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房屋租赁协议,场地平面图,企业主要人员简历和学历证明及健康检查合格证明(需提供原件)。

2、办公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库房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3、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经营场所,面积不少于70平方米。

4、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及计算机管理系统。计算机管理系统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管理规范》有关规定,并与其经营产品相适应,实现对医疗器械流通环节的跟踪查询。

5、办公场所、库房地址应与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经营场所一致;注册地址为公司实际办公地址,库房地址应为仓库实际办公地址。

6、需提供三名技术人员的有效资格证和身份证。

1. 办理地点

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1)有企业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3)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库房等设施设备;

(5)有与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6)有保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规章制度。

(3)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质量管理人员。

1. 所需材料

4、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说明;

5、经营场所和库房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标明面积)及照片,仓库布局图(标明面积)及照片;

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印章。申请材料应当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应当加盖公章。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行政审批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1. 所需时间

1、申请受理:1-2个工作日。

2、现场核查:5-7个工作日。

3、专家评审:3-5个工作日。

4、发证: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5、领证: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后,颁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7、再注册:1-2个月时间。

8、换证:2-3个月时间。

9、注销:注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所有手续和资料。

 

 

1.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或其他证明文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质量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5、经营场地、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标明地址和经营场地的范围,且需标明面积)、平面图和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6、质量负责人对所经营医疗器械的有关情况进行说明的书面材料。说明内容包括:产品名称,所经营产品的生产企业,产品型号,规格,包装规格,执行标准,主要技术指标等;

7、质量负责人学历或职称证书复印件或资格证书复印件;

8、所经营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9、经营场地平面图,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住所,建筑面积,道路面积(使用土地使用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库房平面图,库房位置平面图等。其中生产企业还需提供生产车间平面图。

1. 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1、质量管理部门:应设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并具有医疗器械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2年以上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2、质量管理人员配备要求: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应当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其中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企业应当配备专职的质量管理人员,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企业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质量管理人员。

3、其他部门:采购、验收、储存与养护、出库复核、运输、销售与售后服务等部门可根据产品特点设置相应岗位。其中采购和验收部门至少应包括采购和验收人员1名,仓储与养护部门至少应包括仓储养护人员1名。

4、经营场地要求:经营场地应当具备与其产品相适应的储存条件,包括库房建筑布局、设施设备、库房环境要求等,并能满足医疗器械产品储存的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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