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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办理要求:
1.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应当与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相适应。
2.有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贮存场所,保持环境整洁,并有相应的设施设备。
3.有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专业指导、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或者约定由相关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4.有保证医疗器械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标准要求。
一、什么是医疗器械?北京想要了解办理的企业看这里
医疗器械:是指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软件;其用于人体体表及体内的作用不是用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手段获得,但是可能有这些手段参与并起一定的辅助作用。
二、医疗器械分几类?
一共三类:
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不需许可和备案,执照上面加上销售医疗器械一类就可以正常销售;
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需要办理备案;
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需要办理经营许可证。
三、办公室和库房需要多大面积?
根据Zui新法规要求:
6840体外诊断试剂含冷链:办公室30平,库房40平,冷链20立方米
剩下所有产品都是:办公室30平,库房40平
1. 人员
1.企业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3年以上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经历,并且熟悉相关法规、规章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
2.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经历,或者由经过培训的医疗器械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1. 办公环境
1.经营场所及库房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2.经营场所应与仓库、办公、生活用房等相分离。
3.仓库应当有与其经营规模和品种相适应的货架及操作场地。
4.库房应当有适宜医疗器械贮存的设施设备,符合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标示的要求。
5.仓库内应当配备满足需要的消防设施及安全标志等设施设备。
6.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库房内应当配备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冷藏、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设备,并符合相关规定。
7.库房应当有明显标识,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贮存条件和产品数量等内容。
8.库房应当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设备。
9.经营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应当具有与其经营产品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洁净室(区);经营无菌医疗器械,应当具有符合无菌医疗器械特性要求的低温存储设备。
10.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企业,应按《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建立质量管理机构,配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
四、办理医疗器械三类,交件需要哪些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公章
2. 法人、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身份证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明
3. 办公室房产证、租赁合同复印件;
4. 库房房产证、租赁合同复印件;(委托三方储存的,需要三方物流资质复印件、库房的产权证明和租赁合同复印件、物流服务协议和质量保证协议复印件;)
1. 库房条件
1.与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和仓库。
2.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其中:(1)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库存管理、出入库、养护、销售等设施设备;(2)有对所经营医疗器械产品进行鉴别和检验的仪器设备;(3)有保证医疗器械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相关标准要求;(4)经营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应当具备符合医疗器械产品特性的特殊贮存条件,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冷藏冷冻贮存与运输管理规范》要求;(5)具有与所经营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1. 设施设备
1.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两年以上从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2.具有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和库房,其中库房应当设有满足储存要求的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防火等设施。
3.具有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仓储条件,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和仓储设施设备,有保证医疗器械质量的规章制度。
软件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经营管理要求,具有可追溯性。软件应当是能够支持企业运行的系统,且应是国内主流操作系统。
1. 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进货验收、销售出库、养护、质量投诉处理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
3.建立不合格产品控制和召回制度。
4.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制度。
5.建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信息管理制度,包括人员信息、仓库信息、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信息、计算机系统信息和相关档案资料等。
6.建立医疗器械召回制度,确保不合格产品得到及时处理,防止危害人体健康。
7.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销售出库记录、运输管理记录,并按规定保存相关资料,做到可追溯。
8.建立医疗器械售后服务体系,接受用户投诉及产品咨询,及时调查处理用户提出的投诉和咨询。
五、验收之前需要注意的事项:
房子:
1.面积达到要求。
2. 办公室设备设施齐全(办公桌椅、文件柜、电脑、打印机、固定网络等办公设备)
3.门牌号、门牌logo
4.现场与平面图一致;
5.不能有家居用品;
6.库房要是空置状态
7.摆放地拍或者货架,温湿度计,粘鼠板,灭火器,空调等
1. 经营场所和仓库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
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一)有与所经营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与其企业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
(二)有与所经营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贮存条件,以及符合产品技术要求的运输设备;
(三)有保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
(四)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违法经营的第三类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
1. 经营场所和仓库地址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
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应当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上述资料,以备有关部门在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时,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医疗器械三类许可证,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
1.具有与所经营产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2.具有与所经营产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储存场所,以及必要的仓储设施设备;
注意:如果是委托办理的话,还需提供《委托书》以及双方签订的合同。
1. 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的简历以及学历或者专业技术职称证明。
备案有效期为1年,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有效期为2年。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备案表;申请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表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两个备案材料均为原件。
那么,除了备案表之外,我们还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呢?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5、经营场所和仓库地址的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
7、质量管理人员和仓储人员配备情况及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仓储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
辐射安全许可证是从事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活动的单位所必须持有的证件,适用于从事各种射线装置、电离辐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和使用,以及射线装置使用的单位。有资质的单位可以办理,没有资质也可以办理。那么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呢?
1.《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3.验资报告复印件
1. 法人代表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
2.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5.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包括本单位名称、地址、邮编、电话、联系人等。单位名称应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一致;地址应与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一致;邮编应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一致;联系人应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一致。
6.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人员名册(见附件3),其中必须包括从事辐射工作的所有技术人员,包括主管辐射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和具体从事辐射工作的操作人员。如不具备技术人员条件的,必须提供相应数量的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培训经历的技术人员。
1. 办公地址证明
1.申请单位属于放射性同位素生产单位的,应当提供《放射源使用许可证》复印件,申请单位的注册地址与《放射源使用许可证》上记载的地址一致;
4.申请单位属于从事射线装置安装维修企业的,应当提供《放射源使用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 工作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1.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单位组织的相关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证。
2.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接受辐射防护和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3.工作人员必须熟悉辐射防护和安全知识,并掌握放射工作的程序和操作。
4.工作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并持有放射工作上岗证。
5.从事射线装置使用、维修、生产的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组织的辐射安全与防护专业知识考核合格。
6.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保管员、检验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取得相应合格证书,并经考核合格。
7.从事放射源生产、销售、运输的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合格证。
8.有健全的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1. 相关资质证书
1.工作场所安全与防护的相关资料(如辐射防护、放射源存放、防护设备配备等);
2.工作场所辐射监测报告(每年一次);
3.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的相关资料(如辐射监测报告、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
4.有相应的工作人员及技术人员
5.具有质量保证体系,包括质量保证大纲、人员培训计划等
6.具有相应的设备及仪器,并能对设备进行有效的维护和保养;
7.辐射防护和安全设施、设备检测记录等相关资料;
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其中,需要注意的是,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体检合格证明,并有两年以上放射工作经历,并且从事过X线检查等放射工作的人员才能办理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