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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办理要求:
1.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应当与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相适应。
2.有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贮存场所,保持环境整洁,并有相应的设施设备。
3.有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专业指导、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或者约定由相关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4.有保证医疗器械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标准要求。
1. 人员
1.企业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3年以上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经历,并且熟悉相关法规、规章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
2.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经历,或者由经过培训的医疗器械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1. 办公环境
1.经营场所及库房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2.经营场所应与仓库、办公、生活用房等相分离。
3.仓库应当有与其经营规模和品种相适应的货架及操作场地。
4.库房应当有适宜医疗器械贮存的设施设备,符合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标示的要求。
5.仓库内应当配备满足需要的消防设施及安全标志等设施设备。
6.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库房内应当配备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冷藏、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设备,并符合相关规定。
7.库房应当有明显标识,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贮存条件和产品数量等内容。
8.库房应当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设备。
9.经营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应当具有与其经营产品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洁净室(区);经营无菌医疗器械,应当具有符合无菌医疗器械特性要求的低温存储设备。
10.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企业,应按《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建立质量管理机构,配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
1. 库房条件
1.与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和仓库。
2.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其中:(1)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库存管理、出入库、养护、销售等设施设备;(2)有对所经营医疗器械产品进行鉴别和检验的仪器设备;(3)有保证医疗器械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相关标准要求;(4)经营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应当具备符合医疗器械产品特性的特殊贮存条件,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冷藏冷冻贮存与运输管理规范》要求;(5)具有与所经营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1. 设施设备
1.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两年以上从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2.具有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和库房,其中库房应当设有满足储存要求的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防火等设施。
3.具有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仓储条件,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和仓储设施设备,有保证医疗器械质量的规章制度。
软件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经营管理要求,具有可追溯性。软件应当是能够支持企业运行的系统,且应是国内主流操作系统。
1. 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进货验收、销售出库、养护、质量投诉处理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
3.建立不合格产品控制和召回制度。
4.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制度。
5.建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信息管理制度,包括人员信息、仓库信息、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信息、计算机系统信息和相关档案资料等。
6.建立医疗器械召回制度,确保不合格产品得到及时处理,防止危害人体健康。
7.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销售出库记录、运输管理记录,并按规定保存相关资料,做到可追溯。
8.建立医疗器械售后服务体系,接受用户投诉及产品咨询,及时调查处理用户提出的投诉和咨询。
1. 服务协议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与供货者或者购货者签订质量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明确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购货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二)明确购销医疗器械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产地或供应商等内容;
(三)明确产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编号和有效期;
(五)明确配送范围及产品说明书要求等。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将签订质量协议的情况进行登记,并妥善保存,至少保存至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5年。对委托销售医疗器械的,应当保存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的质量协议和购货凭证。
1. 售后服务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在公司承诺的服务范围内,提供及时、优质的服务。为了更好的维护客户权益,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更好的实现公司服务承诺,特作出以下承诺:
1.向客户提供产品咨询和技术支持。在接到客户咨询电话后,在2小时内给予回复;3小时内安排技术人员上门服务;4小时内将产品技术资料发送到客户手中。
2.向客户提供产品使用指导。在接到客户使用指导电话后,24小时内安排技术人员上门进行使用指导。
4.向客户提供产品质量问题的受理和解决。在接到客户质量问题的电话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质量问题的处理结果通知给客户。
5.向客户提供产品售后服务及质量跟踪。在接到产品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和事故等情况后,我公司将24小时内派员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并在24小时内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解决方案。
6.我公司承诺:对我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提供一年质保服务(产品质量问题除外);一年内如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免费更换、修理。
6822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如果你是一家医疗器械公司,经营范围也包含医疗器械三类,那么你就需要办理6822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经营许可证,,但是想经营6822隐形眼镜及护理液,那么你就需要办理6822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经营许可证。
1. 办理条件
1.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
2.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相对独立的经营场所;
3.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贮存条件,其中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的贮存条件应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4.有能够保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规章制度,包括产品生产质量管理、采购、收货、验收、出库复核、不良事件监测与报告、贮存、运输和保养等保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制度;
5.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其他要求。
6.第三类医疗器械(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的经营者,应当为法人企业;第三类医疗器械(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的经营者,应当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1. 所需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质量管理制度文件清单及目录;
3、产品技术要求文件;
4、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样稿;
7、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8、委托生产协议和受托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注:申请材料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受理资料分发至受托生产企业所在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将委托生产协议和受托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分别存档备查)。如受托生产企业为经营企业,则需提供产品委托加工协议及产品技术要求相关标准文件复印件。
9、其他材料。
通过上述材料的审核后,申请人才能领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果申请材料存在不完整,则需要补充提交全部资料(如: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变更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料审核通过后,在5个工作日内发放《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1. 办理流程
1、申请材料。申请人应按要求如实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申请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受理审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受理审批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申请,并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期限为30个工作日。
3、实地核查。
4、审核发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其他有关事项。申请人应当在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后30日内,向所在地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备案手续。申请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时,申请人应当提交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复印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应当加盖备案人的公章或者签字。